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作为比选人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参加我单位成都市铁路中学校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综合分析)比选活动。现将比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铁路中学校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综合分析)
项目预算:9.5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立项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成都市铁路中学校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
(二)服务要求
1.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0]第36号令,原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订)、《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通知》(川发改办投资〔2022〕42号)的规定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和规定。
2.编制人在编制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要求和规定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比选人或比选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编制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3.中选人自行收集相关资料,收集资料费用由中选人负责。测量、统计、汇总的工作由中选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向比选人通报进展情况,充分了解比选人意图。配合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协助比选人进行项目评审、文件报批并获得批复等相关工作。
4、中选人应遵循比选文件的要求,依法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对编制成果及相关信息保密负责。未经比选人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加强成果保密工作,承担因资料等泄密造成的一切责任。(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成果要求
成果文件形成《成都市铁路中学校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向比选人提交4份纸质成果文件,电子文档WORD版、PDF版各1份。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比选人正式通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并提交比选人。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中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差旅、编制、成果、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及时间
(1)成果提交比选人确认无误且资金到账后一次性付。
(2)中选人须向比选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
6.安全责任:中选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履约验收: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比选文件的服务及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选人的申请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比选人及中选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项目质量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执行。
8.中选人责任:若因中选人提交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中选人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核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人全部承担,比选人并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5、三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或市场禁入。
五、参选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4月27日17时前,将参选所需材料密封后,递交至成都市铁路中学校(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4号)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参选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七、中选人的确定
1、若只有1-2家公司报名或符合条件,则本次比选活动终止;
2、若有3家及以上服务公司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铁路中学校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4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83180761
来源:成都市铁路中学 编辑:yuyu